新华网关注老照片被AI改造商用侵权案
新华网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2026-10-27 09:51

近日,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老照片被AI改造商用的著作权侵权纠纷。被告鲁某向摄影师陈某书面道歉并赔偿,陈某撤回起诉。

年过八旬的摄影师陈某,是20世纪70年代东莞市原太平镇文化站首任站长。工作期间,他拍摄了大量虎门纪实照片,真实展现20世纪老虎门的面貌,具有历史价值,其中包括“虎门南面渡口1977”等三张作品。今年7月,陈某发现鲁某在运营其微信视频号时,未经授权便擅自使用AI技术将上述三张照片生成动态视频并发布。

陈某认为,几十年前的作品以新方式被年轻人看到,让他感到欣慰,但未经授权商用和AI改造侵犯了他作为创作者的权利。他遂诉至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,请求法院判令鲁某在主流媒体及其运营的微信视频号公开赔礼道歉,并赔偿损失。

法院立案受理后,认为该案涉及城镇旧貌摄影作品,属于文艺领域纠纷,便委托东莞市文联进行调解。经多轮沟通,鲁某认识到自身侵权行为,向陈某出具书面道歉信并停止侵权。陈某考虑其处理纠纷态度,同意接受道歉赔偿,撤回起诉,了结纠纷。

这起纠纷的妥善解决,既维护了摄影师的合法权益,也为新媒体时代的版权保护提供了有益的借鉴。承办法官汤锋提醒,老照片不等于无版权素材。只要是摄影师独立创作,著作权就受法律保护,不能随意下载、AI改造和商用传播。

  • 审   核:付勇辉
  • 终   审:莫佛基
  • 关键词:商用,纠纷,视频,摄影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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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10-27 09:51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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